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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电化学储能电站分为特殊建设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
依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规定,电站接入电压等级330kV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以及其他具有《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为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制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权限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权限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施工。对使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质量检验,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施工质量。能源主管部门应将消防施工质量纳入电化学储能电站质量监管体系和日常监管内容,切实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管控;对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理。
随着《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等国标落地及地方政策收紧,意味着储能电站的消防安全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并网投运前必须跨过的“硬门槛”。强制验收制度不仅为行业筑起统一的安全防火墙,更以明确的最低标准终结了此前消防规范不一的乱象,验收不是孤立环节,它迫使安全考量贯穿于设计、设备选型、施工、调试的全过程。对于储能消防企业胜思达而言,我们在项目最初期就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进行设计和产品选型,避免了消防验收不通过造成的损失,同时,我们的消防解决方案也极大地提升了电站对初期火情的预警能力和扑救能力,能有效防止灾难性事故的发生。
随着消防法规的不断更新,胜思达将继续投入更多资源开发更高效、更智能、更可靠的消防产品和消防解决方案,为储能行业长期健康发展贡献力量。